《意见》指出,通过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,确保我省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,提高食品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。
《意见》明确了示范区的发展模式和建设目标。
发展模式可以按照“公司+基地+标准化”的模式,发展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,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示范区。也可以按照“政府主导、科学引导、部门联动、企业为主、全面参与”的区域化管理模式,在县(市、区)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区。
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分三个方面。一是加快国家质检总局与省政府联席会议确定的30家示范区建设步伐,确保两年建成并达标;二是力争5年内使我省示范区总数达到100个,年出口总货值突破15亿美元;三是5年内通过示范区建设,力争培育3~5家出口超8000万美元、10家出口超4000万美元、20家出口超2000万美元的大型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,逐步形成特色鲜明,规模化、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食品农产品种植、养殖和产品加工区域。












